广告的定义与角色
当我们说起广告,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究竟什么是广告?
我们每天都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广告,但如果让你定下心来定义广告,你会如何做呢?
根据《当代广告学》中是这样定义广告的:广告是由已确定的出资人通过各种媒介进行的有关产品(商品、服务和观点)的,通常是有偿的、有组织的、综合的、劝服性的非人员的信息传播活动。
从上面的定义我们看到有这么几个关键字:出资人、媒介、传播活动;如果把这几个关键字换成我们常说的其实就是:广告主、媒体、受众
广告的三方博弈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广告系统与推荐系统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广告有种有三方参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方博弈问题。
广告主也就我们常说的需求方,因为广告主是有投放广告的需求的,而媒介就是我们说的供给方,因为媒介有流量。
需求方
需求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广告主,也就是需要打广告推广商品的人,我们平时看到的各种商品的卖家都是广告主,比如宝马汽车,可口可乐公司,脑白金等等,这些需要通过打广告来推广的角色都是广告主,以及在电商平台上面卖商品的卖家,都是广告主。
根据广告主的销售目标不同,可以区分为品牌广告主和效果广告主两类。其中品牌广告的销售目标在于对受众长期的品牌效应,而不是单次购买成交。而效果广告看重的是广告投放的及时效果,实时的点击量,消耗和 ROI。
上面提到的宝马汽车,可口可乐属于品牌广告主,而像淘宝、京东或者拼多多上面的商家就属于效果广告主。
供给方
供给方既是平台,或者说媒体。比如说电视台,百度搜索引擎,头条微博,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任何能提供广告位触达用户的平台。
任何能触达到用户的平台都是供给方平台,不管是 PC 时代的各种网站,还是移动互联网上的各种 APP,只要能触达到用户就会有流量,只要有流量了就可以成为供给方。
受众
受众既我们普通的用户大众。这个比较好理解,我们普通用户平时充当的就是受众的角色,所以我们在各大平台都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广告。
当我们普通用户访问某个具体的网站或者 APP 的时候,我们就成功了他们的用户,系统就会根据我们的兴趣爱好,身份特征给我们进行打标签,帮助后续的系统推荐和广告投放。
需求方以及受众的存在很合理,但是很多朋友会想到,为什么会有供给方的存在,难道不能直接从需求方到受众吗?
一定要经过供给方吗?其实这个不是必须的,但是往往术业有专攻,而且如果只有很多大的需求方才会有自己的广告平台,但是大部分小的需求方是不会有自己的广告平台的,从而供给方的存在还是有其必要性的。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