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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互联网广告行业健康发展(消费视窗)
来源(百家号)  作者(中国国情)  阅读()   时间(2024/7/19 12:14:33)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在广告领域的应用不断加强,互联网广告成为拉动广告业持续发展和创新的主要动力,也对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已经超过一年,施行效果如何?对互联网广告行业有哪些影响?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记者采访了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专家和消费者。

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街头巷尾,特色小吃,鲜活食材……美食博主的镜头总能吊起人们的胃口。曾经,这样的美食探店小视频成为一些短视频平台的热点。

“我爱看美食小视频,也愿意实地走访一些网上‘种草’的餐饮店。但发现有些并不像博主介绍的那么好吃,甚至菜品的分量和卖相都不一样。”江苏南京市民朱乐文说。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不少餐饮店发现网络流量能带来可观的客流,希望借助植入广告的方式获客。利益诱惑之下,不少商家不惜通过夸张甚至虚假的手段吸引消费者,造成消费体验中“买家秀与卖家秀不符”“分量不足”等问题。

朱乐文说:“我发现有些小视频右下角有明显标注,便明确知道这是广告,会理性看待里面的推广内容。明确区分广告和普通分享,非常有必要。”

“软文”广告、短视频广告……打开手机应用软件,广告不经意就弹跳出来。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互联网广告具有观众基数大、覆盖面广等特点。

《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办法》施行一年多来,进一步明确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相关主体责任,为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结合互联网监管实际问题和互联网广告具体业务场景,指导平台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治理规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治理工作要求,加强对互联网广告乱象清理整治力度,尤其是针对“软文”“探店”“直播营销”等互联网广告新模式加强监管。

据不完全统计,《办法》施行一年多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82万件。其中,查办“软文”广告违法案件3058件、短视频广告违法案件576件、直播营销中广告违法案件260件。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现在我们正处于‘互联网+法律’的修法高峰期,互联网广告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办法》施行一年多来,互联网广告秩序得到有力维护,各地加大对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力度,网络消费环境有所改善,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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