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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广告的整治效果如何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11/25 9:09:01)

  近期互联网金融和理财类的广告受到监管部门越来越多约束。4月13日,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工作。5月5日,工商总局网站也发布《工商总局关于印发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将于今年5-11月将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深圳、上海等地工商局也相继展开纠察行动。

  过去那么久,现在P2P广告的整治效果如何呢?

  杀鸡儆猴? 已有平台遭责令和罚款

  随着地方相继出台广告整治方案,行业广告形式更新越发明显。

  整治期间便有多家平台出现或被警告、被责令整改或直接被处罚。其中,罚款最高的永利宝因在投放的广告内容中“亿元救市”、“100%本息安全”等措辞涉嫌虚假宣传违法新广告法,最终被罚272.5万元。不过与永利宝明显的夸大虚假宣传不同,一些被罚平台似乎是“躺枪”。比如广西南宁一家互联网公司,在自家网站上发布产品收益是银行理财产品2-3倍的信息,被南宁市工商局经侦以涉嫌违反新《广告法》第13条规定,要求其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并处以罚款。

  新《广告法》的威力不容忽视,以前能用的现在不能用了,以前没有规定的行业也加入进去了。一些打擦边球式的宣传,比如去年投哪网网站表示“将与招商银行推出联名卡”, P2P平台赢多多就声称办公地点设在银监会,或者在未参与评比的情况下,声称被评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AAA级信用企业”“中国质量信用AAA级企业” 等,甚至虚构奖项,如获得“中国互联网十佳品牌”“中国安全风控百强名企业”称号等发布不真实的企业获奖信息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反新《广告法》。

  而在近期风险事件的密集爆发的P2P网贷行业,过度宣传也备受关注,在十四部委召开的打击非法集资会议上,广告管控领域也从线下、网站延伸至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百度搜索等新兴媒体。而规范互联网广告,也是新《广告法》的重点之一。

  纵观整个网贷行业,像“100%本息安全”, “保证收益率高”“保本无风险”这类的产品宣传在行业极为普遍;关于风险提示语,少有几家平台按要求添加提醒。

  其实在新《广告法》落地来后,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各行各业大企业品牌便开始调整对外宣传用语,特别是新广告法中提到的“最、首家、第一”等极限用词的使用。曾经在行业内掀起过一场自查自纠的小热潮,不过由于监管政策具体细则的不够明确,也仅有小部分平台做了文字宣传调整,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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