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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每年50万元资助报刊公益广告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5/6/12 10:30:21)
  近日,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为促进报纸期刊公益广告的发展,制定下发了《报纸期刊公益广告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2015年~2017年,福建省局每年评选一次报纸期刊公益广告资助项目,每年安排项目资助资金50万元,用于评选确定资助项目并给予资助。

  据悉,资助项目覆盖报纸期刊公益广告作品创意、制作、刊发和管理的全过程,设报纸类优秀作品、期刊类优秀作品、优秀刊发机构等3个奖项。优秀刊发机构项目旨在鼓励和引导报社、杂志社在公益广告刊发质量、数量方面做出更优异表现。以制作机构、个人名义通过首次刊发或拟首次刊发机构申请获得的资助项目,资助资金由刊发或拟刊发机构代领并发放给制作机构或者个人。每类资助项目均设3个档次,其中,报纸期刊类优秀作品资助项目一档作品资助1.5万~2万元,二档作品资助1万~1.5万元,三档作品资助0.5万~1万元。优秀刊发机构资助项目一档刊发机构资助8万~10万元,二档刊发机构资助5万~6万元,三档刊发机构资助3万~4万元。对评选确定的资助项目,福建省局将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福建省内的年度有关项目申报中,给予优先推荐。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处长卓少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对报纸期刊刊登公益广告有相应的规定,但福建省局在管理中发现,有些媒体经济实力不强,创作、引进优秀公益广告能力相对较弱。福建省局希望通过该《办法》的实施,鼓励公益广告创作,同时建立起一个公益广告库。为此,《办法》特别规定,获得资助的报纸期刊公益广告优秀作品,由省局统一纳入“全省优秀报纸期刊公益广告作品库”,无偿提供给全省报纸期刊免费刊发。

  该《办法》的出台,将为福建地区报纸期刊公益广告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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