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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业第一次享受国家鼓励类政策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2/3/6 9:18:47)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17日说,不久前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已把“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列为鼓励类,这是广告业第一次享受国家鼓励类政策,为广告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依据和空间。 

  甘霖是17日在福州召开的“2011海峡两岸广告高峰论坛”上说这番话的。

  甘霖说,目前正在制定的“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也将提出广告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大工程以及保障措施。

  甘霖还表示,工商总局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中国广告从业人员已达150万人,行业经营总额超过2300亿元,广告市场拥有24万户经营单位和1万多家媒体。

  在论坛上,中国广告协会以及部分广告企业和媒体倡议:广告宣传要做到公益在先,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良好风尚,不以“哗众取宠、故弄玄虚、低级趣味”等方式,片面追求广告的感官刺激和轰动效应,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中国广告协会等同时倡议,广告经营要坚持公众为本,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突出公众利益、体现公众利益,真实科学地介绍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11海峡两岸广告高峰论坛”由工商总局和福建省政府共同主办,主题是“广告与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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