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197_45px;
资讯中心
企业理念
Corporate Philosophy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兰州节前整治沿街5000米违规广告被拆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2/9/19 9:00:35)
  为了在节日期间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昨日,本报记者跟随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七里河区硷沟沿至南出口5000多米路段沿街的门头广告、橱窗广告、户外不合格广告进行了依法拆除。

  一店一牌 违规广告将拆除

  昨日上午9时,记者与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五中队的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汽车南站附近的鑫海旅馆门前,发现该门店除了一店一牌外,还在厨窗与墙体竖立了“住宿”的广告牌。执法人员首先对旅馆负责人进行了口头告知,并依法对违规广告进行了拆除。随后,记者与执法人员又来到兰州市南出口,在南出口东北角坚立着两块高2米、宽2米多的“盛鹏彩钢”的广告牌,两块广告牌中间的围栏上,用铁皮制作了十几米的广告牌。由于该广告牌多用金属制作,执法人员用一个多小时将此处的广告牌依法进行拆除。在南出口的马路边上,还摆放着一些住宿、回收、粉刷等小广告牌,执法人员依法对摆放者进行了口头批评,并将小广告牌进行了回收处理。

  门头牌匾 厚度不得超过0.3米

  昨日上午,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硷沟沿至南出口5000多米的路段上,对门头广告、橱窗广告、户外不合格软广告等,依法进行了拆除,对悬挂无人处理的条幅,清理130条,并对门店负责人一一宣传教育。

  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常务大队长刘鹏跃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结合市容环境整治风暴行动,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全区沿街门店门头牌匾、城市立面进行综合整治,为两节创造好的环境。未经审批先行制作、设置门头牌匾广告、户外广告的业主,经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相关部门配合依法进行查处,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上篇:

下篇: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国芳写字楼16楼      联系电话:0931-8831301
传真:0931-8831301      网址:www.huobanmedia.com
关注我们:
  • 100_100px;
  • 100_100px;
  • 100_100px;
Copyrights © 2025 版权所有 兰州伙伴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陇ICP备09000722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icon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030号